seyaooo 2011-4-5 22:59
药家鑫案之我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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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药家鑫的案子最近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,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。药家
一直在为保住儿子的性命而积极努力着,但是被害人家属一直是拒绝接受赔偿,
因此案子到现在突然就卡住了。其实就法院而言,药家鑫的生死并不重要,他们
或许都不愿意再往监狱里送一个吃牢饭的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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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毕竟多一个犯人就要多耗费一点警力,而中国的警力是有限的。我平素也不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喜欢对涉及到政治的事情多加评论,可对这个案子还是说了几句,在自己的空间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里发文章招骂。因为我觉得原告现在实在没有必要那么坚持,从各种迹象当中可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以看出他的经济并不好,再加上损失一个劳动力,可谓是雪上加霜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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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药家鑫的行为固然不值得同情,但是原告也应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,做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一个通盘的考虑。毕竟对一个家庭来说,生存才是最重要的,而生存最需要的是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钱。我之前所发的一些帖子会让大家觉得我是一个很顾家的人,但我也很现实,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伤感也只是一时的,接受现实却是必须的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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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既然被害人已经不测了,那杀了药家鑫又有什么用?被害人家属就算不为自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己考虑,也要为那两岁的娃娃想想,把他抚养长大不容易,单亲家庭更是如此。[/size][/font]
[font=宋体][size=4]冲动是魔鬼,没思想害死人,被害人家属的决定实在是太鲁莽了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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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我在空间说完之后,有人说我没有良知,是药家鑫的枪手,我不介意。因为
我说的全部都是我的真心话,而且是站在原告与被告长远利益的角度上来说的,
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良知。我觉得原告的决定太鲁莽,缺乏通盘的考虑,因为
处死药家鑫只能为他们带来一时的心理安慰,于长久无益,倒不如做一些对一个
农家来说相对有用的事情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,也算是替政府节省点公帑吧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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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最后,我要说一句,我并不同情药家鑫,我只是觉得原告应该先冷静一下,
然后再做出决定,毕竟前车可鉴啊。现在药家虽然愿意积极赔偿,可是药家鑫的
心跳一旦被法律给停止了,那可就基本没有什么可能了。我同情也理解死者的家
属,但是现实毕竟始终是要面对的。生活,就是生下来,活下去,不能纠缠在一
个地方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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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有人在我的空间里匿名质问我,说我的妻子如果被人先奸后杀,我就算拿到
了赔偿金,会花的心安吗?我本来想说,有何不心安?一不偷,二不抢,来源合
法。我不是没人性,我只是肯接受现实而已。如果杀掉罪犯能让我的妻子死而复
生的话,我也会坚持处死罪犯的。但是这可能吗?但是仔细一想,对于这些匿名
的鼠辈,干嘛要去搭理他呢?乐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吧,反正我身正不怕影子斜,
更不怕这些愚蠢之人的评论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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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ont=宋体][size=4] 大家从我之前所发的文章也应该能看出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我不是灵前孝
子,我在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很现实的人,因此我才会说出这样的一些话。也请各
位在评论的时候认真考虑自己的措辞,讨论可以,只是不要失了自己的身份。谢
谢。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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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i] 本帖最后由 风徒 于 2011-4-8 23:32 编辑 [/i]]
zhengyang149 2011-4-5 23:51
现代人做错了事情都是想尽量用最小的代价逃避责任心里在作怪,与我爸是李刚有相同的功效,现代的人大部分也都是这样,没有责任感,得过且过。对于自己给别人带来的伤害没有用心的去理解与帮助,撞伤不如撞死也不知道是从谁的嘴里开始流行的,这个就是自私的最佳体现,也是人们相互缺乏信任的缩影,主人公有错吗?我们换个角度想想,假如他抢救这个受害者,到最后还是无休止的索赔与敲诈伴随着他漫长的岁月,经济的损失与精神的损失会不断的煎熬他,难道不是这样吗?被害人这么做肯定是合情合理,也会得到大家的支持,但是对待肇事者会合理吗?说到底还是社会的不公造就了一切的悲剧,法制健全到我们说最希望最基本的人人平等的时候,估计这类现象会得到解决。但是现实生活中做到人人平等在我们的国家估计是遥遥无期了,什么时候没有我爸是李刚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候,我们祈祷等待着。。。。。。
yg20101 2011-4-6 00:24
就算是判处了药家鑫死刑,立即执行,他和他家也是对受害人有民事赔偿的。
感觉楼主是不是过于现实了?药家鑫积极赔偿是必须的,同样他要为他所犯的罪行付出代价也是必须的,因为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,而是故意杀人案。
如果犯了这么严重的故意杀人案,事后通过多花钱赔偿受害者就可以减轻罪行,那么社会不乱套了吗?法律的尊严又如何体现呢?
[[i] 本帖最后由 yg20101 于 2011-4-6 00:33 编辑 [/i]]
rhg1219 2011-4-6 00:27
不认同这个观点,正是有许多人这样做,才让那些有钱人肆无忌惮
seyaooo 2011-4-6 00:49
回复 2楼 的帖子
我是反对死刑的,现在中国的死刑应用很不完善,我觉得。
jason19940215 2011-4-6 10:16
人活着是为了什么?不蒸馒头要争气。免得在心中落下阴影,一辈子都不痛快。
z452993995 2011-4-6 10:41
如果谁都像楼主一样?我感觉中国就不是人民的了,而是有钱人的了,虽然现在也似乎是。不知道楼主听过血债血偿不?如果发生案子都可以拿钱解决,是不是以后就有第二个,第三个这样的事情发生,谁的意识里都会产生只要有钱就可以犯罪,那法律是用来干鸟的?赔偿可以解决受害者他家的长远问题,那法律,国家的长远问题谁来解决,有法必依。我是小人物,斗不过有钱有官。我也就发发感慨,我爸是李刚,后面还不是出了那么多撞人的事,社会让人很蛋疼,但我不想自己先蛋疼地认为社会本来就是这样,将来也是这样。
qianren2 2011-4-6 11:40
作者的观点令我无法苟同。这种事不是钱可以解决的,正如前一段时间讨论的友情和爱情哪一个更重要,感情不能拿钱来衡量。是人是鬼她都是被害人家属的妻子,一日夫妻百日恩,不能为了几万块钱就放弃了多年的感情!
只能说作者的价值观与我不同,我很佩服这位先生的做法,情愿饿死也不会那这个用妻子的冤死换来的钱!这不是道德法律问题,而是人心!我是不会拿这个昧良心的钱,如果我是他儿子,即使将来饿死也不会花这个用自己母亲的命换回来的钱。拿了这种昧良心的钱,死去的人是永远不会瞑目的!
最后说一句:我向这个不要钱的爷们儿表示敬仰!
wodejiweijiu 2011-4-6 11:52
药家鑫必须死,他若不死,中国的法律就死,法制就死,政府也会死,将来死的人和事就会更多的。
fumanjing 2011-4-6 12:30
这是交通事故之后的故意杀人,不仅仅是交通事故,人人都像这么冷漠的话,这个国家没救了
dnwahaha 2011-4-6 15:33
药家鑫必须死,不单是为了已死者,更是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类似的事,作为一介P民,我并不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家人以后会遇到这类事情,对药家鑫重判我看重的是对后来者的威慑作用
clubman292929 2011-4-6 18:41
同意某楼的说法,即便药被判死刑,也不能免去民事赔偿。
而且私以为,药的行为实在是恶劣至极,应当当作典型惩处,以警戒后人。
药家积极赔偿本来就是应当的。
如果是为了药本人减刑而积极赔偿,那这家人就也太自私、太可怕了,怪不得能教出自私的药。
于情于理,药家的赔偿都是理所应当的。
wq123321 2011-4-6 18:44
他应该按故意杀人罪来判,不判的话不服众啊,他不知道是怎么在做人的
ddwing 2011-4-6 1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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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萌不萌 2011-4-6 19:54
药家鑫罪不可赦
但事件背后说明了什么
教育体系的可悲
还有呢
为什么药家鑫发现记车牌后反应那么大
还不是碰瓷诈人的太多
foolishman01 2011-4-6 20:18
楼主说得实在是太无人性了
人有时候不只是光有钱就觉得幸福了,把你放在被害人的位置想一想吧
我觉得楼主在这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欠骂
只是我懒得骂你,因为这个社会上像你这样的人还多,骂不过来
gadhot 2011-4-7 00:20
药家鑫讨厌,炒作的人更讨厌。判决还没出来就沸沸扬扬。。。无耻的是药家鑫、家属和辩护律师,法庭没做错什么
ask1234 2011-4-7 01:33
楼主基本是一法盲,其一,刑事犯罪判死刑,并不会影响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,就是说判了药家鑫死刑,一样还可以要求药家进行民事赔偿。其二,故意杀人罪一经检察院起诉,法院即以证据及适应的法律条款进行量刑,原告的态度并不是法院量刑的依据。
另外,我个人觉得,在这起案子中,药家鑫必须偿命。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剥夺别人的生命的人,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
问楼主一个问题:如果无数次的强奸你妻子,每次都给你赔偿,而法院不判强奸者任何罪,你愿意吗?你还肯接受现实吗?
juedou009 2011-4-7 06:28
个人感觉到最后就是拿钱走人,好象前段时间的李刚啊:sleep
mankisa 2011-4-7 10:00
这家伙是个垃圾、要知道那是生命、自古以来就是杀人偿命的、更何况他是故意、应该判死刑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