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原帖由 音量调节 于 2010-5-26 21:24 发表 
你小子胡说个啥呢?身为版主,隔岸观火,作壁上观,幸灾乐祸,鄙视!
这来的全是格律狮虎,我这小绵羊已经有些个招架不住了。你倒好,忙着做你的妇女用品去,也不帮我一把!
那我就胡扯几句,给你增加点儿人气:
我认为,对一首诗来说,“情”比“格律”要重要!(一篇文章,乃至任一件基于爱美之心创作出的艺术品都是如此)
但这并不代表,写诗要不顾格律——格律毕竟是古诗的一大特色,如果没了格律,古诗就会少了一份韵味。
我用数学的方式来表述自己的观点:
若一首诗满分为100,那么“情”(包括意境)占a%,而格律的精准大约占b%(于我而言,a>b);其余1-a%-b%不必提及。
若我写了一首诗,其中某个地方用A字的话,能将我的情表达出c%,但是A字不合格律;如果改用B字的话,符合格律,但B字只能将情表达出d%(d<c)。
那么,我是用A还是用B?
很简单:当c%*a%>d%*a%+b%时,用A字,即不合律;当c%*a%<d%*a%+b%时,就用B字,即符合格律;
我想,对每一个写诗的人,心中的a、b、c、d所占的分量都是不同的。对我来说,a>b;但对别人来说,就不一定了。
但,如果词汇量够丰富,我们也许能找到C字,这个C字在情感表达方面不亚于A,在符合格律方面也与B有异曲同工之妙。这就完美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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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萍踪 于 2010-5-27 20:56 编辑 ]